为做好我院教职工201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项目和原则
1.考核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2.考核项目:(1)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考核;(2)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附:《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下载)
3.考核原则:(1)坚持考核有据,根据全员聘任制,按岗位职责要求严格考核。(2)坚持考核标准,实行逐级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坚持责权明确,考核结果与学期奖励及职务、工资晋升等挂钩。
二、考核内容
1.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是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说话办事实事求是,遵纪守法,有组织观念。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知识更新情况。能不断提高组织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把自身工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发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录情况。做到工作主动积极,勤于学习,勇于负责,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不断改进工作,坚持正常出勤。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成绩,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中有创新。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要注重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的工作情况为主要内容,对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
(1)政治表现:主要包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的情况;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及其他政治要求的情况。
(2)工作态度:主要包括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工作作风及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3)工作业绩:主要包括从事专业技术的项目、数量、质量、效率、效益、获奖、推广应用等情况以及是否达到本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规定的要求。
(4)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等情况。
(5)学识水平:主要包括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外语或古汉语水平提高情况;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和国内外学术界的评价意见及引用等情况。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出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岗位职责,在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质量高,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履行本岗位职责,在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
(3)基本称职: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但表现较差,群众反映较大,或非因个人原因及其他主管因素,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
(4)不称职: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政治思想表现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
三、考核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考核工作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本年度在政治思想、具体承担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的质和量方面的情况。(附:《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处系室自行组织不同形式述职会议。
(3)参加述职会议的全体人员对述职人进行评议(附:《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群众评议测评表》,请下载)。
(4)组织评鉴:处系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被考核人在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日常考勤考核等情况的基础上写出评鉴意见,并依据考核标准提出考核等级,交各主管院长。
(5)领导审核:主管院长根据处系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的评鉴意见和提出的考核等级,确定被考核人的学期(年度)考核结果,报学院集体审定。
(6)材料归档。由人事处收集汇总全校学期(年度)考核表,公示考核结果,材料归档。
2.考核时间
(1)年度考核:各处系室在2012年12月24日至30日安排教职工自我总结,填写考核表;2013年1月5日至8日进行述职和群众评议;2013年1月10日前由各处系室评定等级后,交主管院长。
(2)学期考核:由各处系室评定等级后,于2013年1月10日前交主管院长。
注: 各部门将年度考核、学期考核等级汇总表交主管院长审核,并将电子汇总表交人事处(附:《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请下载)。
四、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教职工人数不能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5%;学期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教职工人数不能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20%。
2.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学校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3.兼职教师应参加双重岗位责任考核,即行政管理工作的岗位责任考核和教师岗位责任考核,其考核的结果为行政管理工作岗位责任考核占岗位责任考核总评的70%,教师岗位责任考核占30%。
4.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的人员,按考核不称职处理。应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按考核不称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