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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年上半年院级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3-03-21点击量:

各系、部、处室:

为激励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整体科研水平,学院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了院级科研项目研究平台。根据我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我院科技处编制了《我院2013年院级课题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一。2013年上半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现已启动,全院教师可参考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面向全院,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将择优立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人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报一般不予受理。

2.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完成院级立项课题研究任务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在此限。

3.为提高申报质量,2013年度院级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科技处和学术委员会将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同时要避免同类课题重复申报。

二、申报内容

1.重点课题:抓住我院示范院校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对促进我院示范院校内涵建设、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具有显著价值的课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重大问题。

2.专项课题:相关专业(学科)中的技术性问题或热点问题研究。

3.一般课题:其它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

三、申报程序

1. 填报《课题申报书》,该申报书必须按科技处统一编制的格式填报,见附件二。

2.课题申报人需将《课题申报书》报所在系部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时间

申报者务必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课题申报书打印稿一份(已由所在系部确认、盖章)和电子稿交科技处隋老师、张老师处。电子邮箱:kjc0507@163.com。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申报。在申报课题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科技处咨询,电话89706058。

                                    

                               科技处(高教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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