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部门):
为了做好2012-2013学年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现将2012-2013学年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院2012-2013学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开始启动,本年度成果统计总体程序仍以个人网上录入为主,院内各系(处室、部门)登记、审查、汇总,科技处最后核对认定。请各系(处室、部门)认真组织并通知教职工做好科研成果信息填报和原件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者责任自负。
一、科研成果的起止时间
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出版、结题等)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内容
凡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课题(已结题)、教材(著作)、精品课程、教育
教学作品、参赛获奖(教师本人、指导学生)、专利等科研成果都要录入系统。
三、成果录入路径
教师本人在学院“教务系统”中自主填报(6月21日前完成填报),通过
本人的“教务系统”账户,登录“教务系统”→“教学科研”→“教育科研成果统计”,分别填写“课题”、“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作品”、“精品课程”、“教材(著作)出版”和“其它信息”(含专利、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比赛获奖、教师自身参加专业比赛获奖)等栏目的相关内容。
四、论文、教材/著作等成果提交
教师完成成果信息填报后,必须在6月21日前将报奖成果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编写的教材/著作、作品原件、各种相关证书等)交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再由该部门科研联络员移交科技处登记、汇总、验证。凡未提交成果原件者,概不计奖。
为保证统计质量,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所有教师,逾期未按时填报者,过期不再补报。在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科技处张老师、隋老师联系(电话:89706058)。
科 技 处(高教所)
二O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表:学院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名单